我心里一震。
我知道,她是无辜的。
她的酒楼,也是无辜的。
但江湖就是这样,任何人、任何事物都可能会成为江湖争斗的牺牲品。
就像战争。
大战、小战。
家园被毁,生灵涂炭。
这些,都是无可避免的。
我走过去,将阿彪刚才撸来的钱从口袋里抓出来一些。
同时将自己撸胖云飞那仨货的钱,一凑。
有个一万多现金的样子。
再加上几个手机、两条金链子。
我把这些东西往柜台上一放,冲老板娘说道:“大姐,这些是赔给你的,应该够了吧?不够的话,你吱一声。”
老板娘赶快摇了摇头:“不要,我……我不要。”
我赶快道:“你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老板娘扭头看了一眼阿彪。
很显然,有阿彪在场,我这话说的很没有说服力。
阿彪这货这相貌,这气质,还有浑身上下,就没有一丝好人的影子。
“大爷的,看我干嘛?”
“操,老子想起来了!我以前来过你这儿吃饭,我记得你好像有个女儿是吧?”
“上小学?对,穿的是特么的……紫苑小学的校服。”
“还别说,你女儿背那奥特曼书包,挺好看。”
“你这开酒楼的,整天这么忙。”
“嘿嘿,要不然,你要没空,我帮你接女儿放学啊?”
“反正我整天闲着蛋疼。”
“除了砍人,没别的事儿干……”
阿彪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整张脸都没有表情,只有一张大嘴在说话。
任谁见了,都会觉得心里发毛,发怵。
关键是他又来这一套。
我皱了一下眉头,真想过去踹他一脚。
你上次为替我出头,用同等方式吓唬宋新豹,那倒也无可厚非。
但人家这里可是正经的生意人,你吓唬人家干嘛?
还接人家女儿放学,靠!
当然,阿彪说这番话,有两层意思。
一是向酒楼老板娘传递一个信号:能赔给你一些损失就不错了,别特么的狮子大张口。
二是向她发出警告:别报警。
江湖人就喜欢这样。
尤其是像阿彪这样的江湖老鸟。
喜欢用最简单、最粗暴的方式,告诉别人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
虽然说不太厚道。
但是吧,还往往最有效果。
“阿彪,够了!你丫的有完没完?”
“就不能学学人家赵龙!”
“我告诉你,今天这场局,赵龙居首功!你丫的拉稀了,是人家给你擦的屁股!”
这时候,一直在滑手机的琛哥,突然发了话。
然后他转身走到那酒楼老板娘面前。
沉默三秒,歉意地一笑。
甚至还微微地前倾了一下身体,鞠了个小躬。
“这些赔偿,你们拿着。”
“把你们店里的损失,弥补弥补。”
“我们跟人起梁子,也不想祸及你家饭店,但那帮盲流子,他们得寸进尺!”
“有我在!我决不允许,这帮孙贼污了回龙观的水,污了回龙观的天!”
“你们清算一下,看看赔偿还差多少。”
“不够的话,过去找我。”
“众泰安保,叶琛。”
琛哥再冲这老板娘轻轻一点头,然后便朝我们挥了挥手。
示意我们,可以走了。
那老板娘顿时一阵芳容大变。
她看看琛哥,再看看我,表情震惊、诧异且不敢置信。
“他……他就是琛哥?”
老板娘支吾着,朝我问了一句。
我冲她点了点头。
但没说话。
很显然,她也听说过琛哥的大名。
这硕大的回龙观,硕大的昌平,乃至硕大的燕京!
尤其是那些早些年玩江湖的。
乃至各行各业的人。
谁不识叶琛?
但琛哥作为一代江湖大佬,他做人做事有自己的原则。
他从不恃强欺弱,能少一事则少一事。
而且他也很遵守这江湖上的规矩。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你若惹急我,丫的,我弄不死你!
这就是琛哥。
他不抽烟,不酗酒,不好色,不烫头。
四十五六了仍旧是一副平头发型,干练,爽朗,看起来像30多岁。
堪称是江湖一代豪侠。
或许也正因如此,我才认定他是我一生的大哥。
好大哥!
回到基地。
琛哥把我和阿彪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他将今日之事总结一番。
批评了阿彪一顿。
表扬我一番。
然后琛哥给我们每人拿了两万块钱,让我们打点兄弟们。
我直接又匀给了彪哥一万。
理由是,我一共才召来了七八个人。
就是小胖、地包天、大地雷他们,我清河的那帮手下。
而且这些人也都是众泰的员工。
维护公司利益,是他们份内职责。
但阿彪叫来的那些人,都是从外面混的江湖老油条,打点那些人更费钱。
阿彪握着我的手,激动的不行。
这丫的别看面上凶,可特么会煽情了。
那厚嘴唇一抽抽,那小表情一挤扭,跟特么想以身相许似的。
我可受不了。
“阿彪,你瞧见没有?”
“人家赵龙,这就是格局!”
“尤其是饭店那会儿,丫的,我都没想到这事儿有幕后。”
“让赵龙给挖出来了!”
“刘光武,刘光武……唉,那真是条狼!”
“狼心狗肺!换我当年那脾气,不把他干进icu,怎能罢休?”
琛哥说着说着,再次提到了刘光武。
一阵咬牙切齿。
显然他对刘光武的失望与痛恨,已经到了桃花潭水深千尺的地步。
或许琛哥本意就是想暗示我和阿彪,干废刘光武!
大佬行事,往往不直接跟你说。
就看底下人会不会看眼色了。
“琛哥,刘光武的事交给我和阿彪。”
“我俩保证把这事儿弄利索。”
“对了琛哥,你怀里揣那铁家伙,能不能让我看看?”
“我这都好久没摸了,有些怀念。”
我可能也是受到琛哥褒奖后,有些飘了。
竟然朝他提出这样一个请求。
但这绝对是我最内心真实的想法,及渴望。
五年军旅,天天与枪为伴。
步枪、手枪。
甚至还有那挺不太常用,但打起子弹最很过瘾的81—1式机枪。
当过兵的,都对枪有着一种最为特殊的感情。
有时爱它,有时恨它。
我现在仍能将自己的枪号,背的滚瓜滥熟,虽然号很长。
当时练枪时,尤其是天天练端枪时,你会觉得胳膊很累,很无聊,甚至是烦的要命,恨不得把枪扔了。
还要翻来覆去地练这动作那动作,整齐划一。
每天至少还要来一回,擦枪、验枪。
打靶前那几天,擦枪更费劲,更严格,有时擦俩小时都被勒令重擦,领导还吓唬我们说,枪管里要是有一颗微尘,就容易炸膛。
吓的我们打靶时浑身哆嗦。
当了老兵后,我就不信这些歪理邪说了。
炸尼玛膛?哪这么容易就炸膛?
当然,打完靶后就更费劲了,重复上油、擦枪,n次验枪,弄的浑身是油。
说白了,咱身上自带的那枪,都从来没这么细心保养过。
人家也没这么娇气,你十天洗一回也坏不了。
你们倒好,天天得擦,天天得验。
真的是烦透了。
有时候,真想把它们卖给收废品的大爷,从此别再来烦我。
但当有一天,你退役了。
它们真的离开了你。
甚至说是,永远、永远地离开了你。
你这辈子再也摸不到它了……
不光是摸不到它。
连它的同伴,你恐怕都没机会摸到了。
那种感觉,真的很酸楚的。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总是在失去以后,才想再拥有,如果时光能够再倒流……
所以,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摸枪的机会。
我就有些忍不住了,厚颜无耻地跟琛哥提了提。
没想到那阿彪也饶有兴趣。
“琛哥,我也想摸摸。”
“我以前就摸过猎枪,这真家伙我还真没碰过。”
“嘿嘿……”
阿彪呲着厚嘴唇也是一脸期待。
琛哥打量我一眼,又看了阿彪一眼,表情很古怪。
“这东西,跟老婆一样。”
“能让别人瞎摸啊?”
他半开玩笑地说着,伸手朝怀里摸了摸。
“不会是呲水枪吧,琛哥?”我神乎其神地来了一句。
这话刚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完了完了!
我咋又口无遮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