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善良?残忍?
作者:鱼不苦   恶毒女配现场演绎发疯文学最新章节     
    “宋荣正老先生已经退休移民了,你可以去他的旧居玫瑰湾别墅区19号楼拜访他的孙子宋遇试试看,兴许会有些收获。”
    “我把他的联系方式推给你,你自己跟他联络。”
    简不听看着某“回书房工作”的表姐发来的绿泡泡信息,有点忍俊不禁。
    原本她想问问简婷婷,那位明轩的老师的住址在哪儿,她想亲自去拜访一番。
    只不过,打开绿泡泡置顶界面后,她便看到了那串“对方正在输入中……”明晃晃的亮了起来。
    于是她坐在车里等了半晌,手机跟坏了似的半点儿没反应,正在简不听琢磨自己是不是已经让表姐失望到为自己写小作文了,对方发来了这串短短的文字。
    她不禁抬手扶了扶额头,拨了拨额角的碎发,叹息的感慨道:“还真是……可爱啊……”
    简不听赶到的时候,宋遇已经备好了茶,特意在等她。
    男人穿着宽松的白衬衫,衣袖慵懒的卷到了臂弯,领口的扣子也松开了两颗,皮肤看起来有些病态得苍白,似乎很少见光的样子。
    可他却并非是清瘦的类型,结实的手臂和宽阔的臂膀让他看起来有着别样复杂又性感的魅力,很难想象他竟然跟他的祖父一样,是在办公室里搞科研的家伙。
    宋遇在ja旗下赞助的研究所里工作,ja的诸多先进科技专利背后都有他的身影,可以说ja如今的成就,与他这等优秀的幕后人员也脱不了干系,自然,他的成功也跟ja这个大方的金主相辅相成。
    简不听瞧着面前这戴着金丝眼镜,梳着利落得背头的年轻男人,不禁一愣。
    宋遇挑了挑眉,狭长的凤眸不禁泛起了一丝笑意,他将眼镜摘下,通身冷峻的气质瞬间变得温和儒雅了起来:“小简总给我打过电话了,我还真没想到,你们姐妹俩长得这么像。”
    “我也没有想到,宋博士看起来这么……俊朗。”简不听搜索了半天词库,结果有些尴尬得扯出了这么一句。
    宋遇闻言忍俊不禁的笑了,态度松弛而又温和:“你是意外我为什么看起来不但有头发,而且瞧着还很干净利落吧?”
    “看来是我表现得太明显了,那还真是抱歉。”简不听闻言,紧绷着的心绪也放松了些,唇角含笑,调侃得点了点头。
    这人看着,还真是半点儿不像不怎么与人打交道的科研工作者。
    研究所里的工作枯燥又乏味,基本同样的事情每天要做上很多次,甚至别的工作都有下班时间,可他们基本上是没有的。
    不是他们自己不愿意下班,而是晚一天出成果就代表着需要多烧一天钱。
    金主爸爸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即便是投资也不可能毫无理由的无脑相信,研究途中扛不住了停止赞助得不计其数。
    也就是说,在成果还没出现的时候,资金链随时都有可能断裂,一旦资金链断裂,他们的研究就极有可能彻底泡汤,没有钱,研究就做不下去,没有成果,他们就没有饭吃。
    因此,尽管研究所都是高知分子,可他们的日子过得甚至还不如小餐铺里刷盘子的工人过得丰富多彩,收入也属实算不得稳定。
    很多时候,他们都是在研究所里对付一夜,轻易连家都没空回,至于忙起来的时候,无论男女,头发长的跟梅超风似的也是常有的事儿。
    尽管如今他们研究所基本已经挂靠在了ja名下,福利待遇比其他的央企研究所要好上了不少,可相对更忙碌也是真的。
    毕竟即便ja再重视科研,也不可能看不到任何希望得一直打钱。
    所以,简不听都已经做好了,自己今天所见的人,没个人样儿的准备了,结果倒是没想到,这男人……跟孔雀开屏似的,似乎还喷了nuna家的男士香水儿?
    虽然她沾点儿自恋,可眼前这人笑的满脸“慈祥”,显然不是看上她了,想跟她要签名,由此可见,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其实便显而易见了。
    简不听不禁咂了咂舌,抿了抿唇,嘴角绷得笔直没敢再闲聊,直奔主题道:“我今天前来其实是想了解一下,三十年前在贵所工作过的明轩的具体情况,就是不知道宋博士知不知道这个人?”
    “当然,这我知道。其实关于他虐待流浪动物的事儿,其实还是我发现的。”宋遇将茶倒入杯中,推到简不听的面前,他唇角微勾,态度颇有几分谦谦君子的绅士风度。
    当年的宋遇也不过六七岁的年纪,由于他的父母都是央企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为了保密协议和工作的特殊性,他们一年到头儿也回不了几次家。
    所以宋遇打小便从研究所跟着祖父祖母长大,而祖父祖母也是科研人员,只不过研究的却是野路子,起初主要靠家底儿的殷实强撑着,让他们开了一家私人研究所,研究的也都是他们自己研发的项目。
    可科研本身便是件烧钱的事儿,光靠自己家的家底儿,能让研究员们吃饱饭已是勉强,更何况还得保证研究员们的收入能正常糊口?
    所以那时候,自家的私人研究所靠的是,祖父拿着自己的策划书,到处求来的赞助资金。
    可商人重利,多的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单单靠一份没影儿的“大饼”,可想而知他们给的资金能有多紧张。
    ja当时在国内的影响力远不如当下,尽管也是首屈一指的优秀企业,可也没到能到处扔钱的地步。
    但是,年轻时的简裕安便是个有远见的,早早的就把目光聚集到了科技研发的领域,因此近在周边儿的研究所便都进了他的考察范围,其中也包括了宋家的这所。
    于是他开出条件,只要研究所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他想看到的结果,他便可以跟研究所签下为期十年的赞助资金供给,且每当研究所出新专利成果后,均可将协议日期续延十年。
    这其实,四舍五入就算是个长期饭票了,更何况简裕安给的待遇简直好的出奇,他甚至直接在合同中表明,会将ja的一成收益范围内合理的科研所需资金不限数批准。
    尽管那时的ja不如当今辉煌,可一成收益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对于祖父祖母这种做科研做了大半辈子,前半生教书育人,后半生拿积蓄做研究的老学究来说,简直是千里马撞了伯乐,久旱遇了甘霖。
    那段日子,研究所里的所有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为了赶进度,也为了抓住这次百年难遇的机会,日子都不好过,甚至时常忙到天昏地暗,连饭都忘了吃。
    自然而然的,年纪小小的宋遇便受到了家人的忽视。
    还好,他自幼早熟,平日里自己玩自己的,从来不哭不闹,即便是觉得寂寞了,也有研究所附近的流浪猫和流浪狗与他为伴。
    每年过年,爸爸妈妈都会给他寄来不少的压岁钱,他便每天拿些钱,给隔壁开包子铺的婶子,在她差不多该关门的时候,跟她买上一大兜子剩下的打折包子,用来喂流浪猫和流浪狗。
    时间久了,研究院门口就经常会有那些小家伙们围聚着,等着他来的时候被他投喂。
    对宋遇来说,那些日子,这些小家伙们给他带来了无与伦比的温暖和陪伴,是他难以忘怀的挚友。
    平日里,研究院里比医院还要严肃沉闷,他从来不曾跟那些研究员们有什么纠葛,因此跟他们并不熟悉。
    唯独一个明轩,被他记在了心上,因为明轩是除他自己之外,唯一一个会投喂那些流浪动物的。
    “原本我以为,他也很喜欢小动物,所以特别高兴得扑过去跟他打招呼,不过,他当时看我的表情瞧着特别古怪,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所以,即便如此,我们的关系也并不亲近。”
    “但是,我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我觉得,喜欢小动物的人,肯定没什么坏人……直到后来,我发现那些小家伙们开始逐渐变少了。”
    小孩子给喜欢的东西取名字,并非是什么稀罕事儿,更何况是自己一直养着的小动物?
    宋遇当年不但给他们每一只都取好了名字,还每次在喂它们的时候清点它们的数量。
    偶尔有一两只不在是正常的事儿,但是数量逐渐减少了大半,即便是傻子也能看得出不对劲儿了。
    那时的宋遇年纪小,虽然担心,可也不敢不听祖父的话,到处乱跑。
    眼看它们丢失得越来越多,他心中焦急。
    便索性,偷偷将它们圈养起来,关进了研究院废弃的小仓库里。
    “那天晚上,正逢祖父祖母带着我留宿研究院,我恰巧觉得那晚吃的小鱼格外鲜美,它们兴许会喜欢,便稍稍藏了一碗,就跑到了旧仓库里想找它们……”
    说着,宋遇脸上的表情变得阴郁又厌恶,似乎强忍着情绪似的,继续说,“我发现明轩就在里面,透过门缝,我看到他拎着一只小狗的后脖颈皮毛,生生用手掰断了它的后腿……”
    小狗的惨叫声十分刺耳,“嗷嗷”叫唤个不停。
    宋遇当时不过就是一个孩子,哪里见过这阵势?直接被吓得大哭了起来。
    他的哭声和小狗的叫声很快便引来了吃完饭难得出来散步消食的祖父祖母,因着距离很近,二老当时也还算年轻,腿脚利索,没让受惊得明轩捉到拔腿就跑的宋遇,也没让那双沾了血的手触碰到宋遇。
    断腿的小狗并没有出血,那血是倒在一旁的那只大橘的,它被小刀割掉了鼻子,剜下了眼睛,身上的皮毛被血染的通红。
    兴许是关了门时,仓库的隔音还算不错,以至于竟然不曾有人听到过有什么动静。
    那时,宋遇才知道,这人喂流浪动物,不过是为了降低它们得防备心理,好让自己有机会接近它们,然后伤害它们而已。
    他在它们信任得亲近他时,向它们伸出了致命的屠刀。
    那天的画面宋遇一直记得,骨瘦嶙峋得男人苍白的皮肤上飞溅了几滴猩红的血液,他的眼神阴狠得像是要吃人似的,那双骨节宽大的手上血液往下不停得滴着……
    那夜开始,宋遇大病了一场,发烧烧到了四十度,简直都快烧迷糊了。
    醒过来时,都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原本因为害怕再次见到明轩而不敢回研究所的他被祖父祖母告知,明轩死了,因为车祸,抢救不及时死在了手术台上。
    “后来听说,他签订了器官捐赠协议,我们还都吓了一跳,因为当天的情景,祖父祖母也都看到了,我们都难以想象,他竟然还是一个这么……英雄主义的人……”
    宋遇似乎觉得“英雄主义”这个词有些不合适,可实在又找不到什么其他的说法来评说,至少有“爱心”这样的词,在他看来更是不合适的。
    “听说他的女朋友也是受了他的捐献才复明的,对吧?”宋遇接着补充道,长长的叹了口气,脸上还是一副“心有余悸”的神情,“或许他当真是深爱着那个姑娘的,也说不定……”
    “当初听祖父说,明轩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原本是有机会进入央企的,但是他因为觉得央企的收入不如私企的研究所收入高,不过是混吃等死的活计,也没什么太大的上升空间,国家荣誉感和成就感又不能当饭吃,为此浪费青春简直太过不值当了。”
    “所以,他才进了祖父的研究所。那时,虽然祖父的研究所也算不上景气,但是祖父从来不曾亏待过小组的学生们,即便没有赞助资金时,也时常用自己的积蓄把他们的工资和补助补全,所以综合看来,比起央企企业,祖父那儿待遇还要更好上一些,只是加班的时间更多罢了。”
    在得知明轩临终前捐献了器官后,宋家二老也有些迷茫了,甚至还曾经自责过是不是当初研究所的压力太大,才把这样善良的一个好孩子,逼到了残忍虐杀动物的地步。
    为此,在那之后,研究所里便常年外聘了一个心理学教授,定时为工作人员们做精神健康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