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人生四大喜事之一
作者:姜笙笙   闪婚夫妻宠娃日常最新章节     
    找鞋子,就是其中一件。
    据他的发小们说,伴娘最喜欢藏鞋子的地点,是新娘的婚纱下面。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梭巡了一圈,见房间里没什么特别的能藏东西的地方,而唐夜溪一直微微低头垂眸,他心里有数了,径直往前走了两步,轻轻掀起唐夜溪婚纱的一角。
    一双镶满钻石的水晶鞋,呈现在众人面前,钻石闪烁,熠熠生辉。
    “哇,”温木兰惊叹:“姐夫好厉害!”
    顾时暮笑笑,单膝跪地,给唐夜溪穿好鞋子后,把唐夜溪打横抱起。
    伴郎们头前开路,一行人热热闹闹地离开了温家。
    顾时暮先把唐夜溪抱上车,汽车一路疾驰,驶到停机坪停下。
    为了接亲,顾家出动了三架私人飞机。
    顾时暮把唐夜溪抱上其中一架,片刻后,飞机飞离温城,飞向夜都。
    飞机在教堂附近的停机坪降落,顾时暮又将唐夜溪抱下飞机,抱上等在停机坪的汽车,全程没让唐夜溪的脚落地。
    抵达教堂后,又经过一系列繁复的准备,婚礼进行曲响起,唐夜溪挽着温明远的手臂踏上红毯,缓缓地朝等在红毯另一端的顾时暮走去。
    在庄重肃穆的音乐声中,父女俩走得很缓慢,顾时暮的目光凝着唐夜溪的脸,看着唐夜溪缓缓地朝他走过来。
    这一刻,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男女结合在一起需要一场婚礼。
    在这一刻,他体会到了庄重和责任。
    婚姻是神圣的。
    庄重的仪式感,就像一道分界线,宣告世人,从今以后,他就是与以前不一样的他了。
    娶了妻子,他成了一家之主,以后妻子和儿女的幸福,都是他的责任。
    他有信心,他可以照顾好他们。
    庄重却又难掩激越抒情的音乐声中,唐夜溪挽着温明远的手臂在顾时暮的身边停住脚步。
    温明远把唐夜溪的手放入顾时暮的手中,鼻尖发酸,眼眶发热。
    他多希望他找回女儿的时候,女儿还没结婚生子。
    这样,他还可以将女儿捧在手心中,让女儿做他温家的小公主,过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
    只可惜,世间许多事,都难随人愿。
    他只能希望顾时暮以后对他女儿好一些,让他的女儿过得快乐、幸福。
    而他和温家也会做他女儿最坚实的后盾,无论何时何地,他和温家都将会是他女儿永远的避风港。
    顾时暮牵着唐夜溪的手走到神父面前。
    身穿长袍的神父庄严地问道:“顾时暮先生,请问你愿意娶唐夜溪小姐为你的妻子吗?照顾她,爱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与她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顾时暮唇角勾笑,凝望着唐夜溪,眸光温柔,如秋日湖水的波光,潋滟生辉,“我愿意。”
    “唐夜溪小姐,你愿意嫁给顾时暮先生为妻吗?照顾他,陪伴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与他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唐夜溪看着站在她对面,改变了她的命运,给了她和孩子们一个温暖安定的家,对她和孩子们无微不至呵护有加的男人,心脏急跳,声音微微发颤:“我愿意!”
    神父宣布:“新郎和新娘可以交换戒指了。”
    顾时暮单膝跪地,为唐夜溪戴上戒指。
    唐夜溪也为顾时暮戴上了戒指。
    顾老爷子坐在贵宾席的第一排,左手揽着唐小初,右手揽着唐小次,笑呵呵的看着他儿子和唐夜溪交换完戒指之后,在宾客的起哄和祝福声中接吻。
    太好了。
    他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他的儿子和儿媳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以后,谁也别想再拿他宝贝孙孙的出身说事了!
    他的宝贝孙孙们就是婚生子,谁再敢乱嚼舌根,胡说八道,瞧不起他的宝贝孙孙们,谁就是无中生有,没事找事,要是让他知道了,立刻命人大耳刮扇过去,看谁还敢议论他的宝贝金孙!
    婚礼结束,他心满意足地牵着唐小初和唐小次离开。
    新郎、新娘和宾客们也都离开教堂,赶往酒店。
    顾时暮兄弟多,发小也多,虽然宾客众多,但有他的兄弟和发小挡酒,他并没喝多。
    唐夜溪喝的是和果汁差不多的果酒,午宴和晚宴都结束后,她只是稍稍有些脸红,也无大碍。
    送走宾客之后,伴郎、伴娘们将新郎、新娘送入洞房。
    伴郎、伴娘们陪着新郎、新娘辛苦了一天,接下来将是他们狂狂欢的时刻。
    闹洞房,这大概是唯一一个可以名正言顺折腾顾时暮的机会,顾时暮的发小们无论如何都不想错过。
    “我们这边闹洞房都是以一杯交杯酒开始的!”傅止意递给顾时暮和唐夜溪一人一杯酒,“这第一杯交杯酒,暮哥和嫂子要喝大交杯。”
    与宴客时的酒不同,这两杯酒都是真酒。
    在伴郎们的起哄声中,顾时暮和唐夜溪端着酒杯,手臂绕过彼此的脖子,将酒杯递到自己唇边,一饮而尽。
    这就是大交杯。
    因为手臂的长度有限,手臂绕过对方的脖子将酒杯递到自己唇边,两个人的身体就势必要紧密地贴合在一起。
    唐夜溪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顾时暮结实的胸膛、温热的体温和心脏的跳动。
    她有些害羞,喝完之后,脸颊羞红。
    顾时暮微微垂眸,看着她娇羞的样子,忽然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他忽然觉的,房间内的伴郎伴娘们很碍眼。
    春宵一刻值千金。
    如果那些臭小子们识相的话,现在不是该带着伴娘们离开吗?
    “差不多就行了,”顾时暮将酒杯递给顾洛白,“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回去休息了。”
    “暮哥,一杯交杯酒就想把我们打发走吗?”范逍笑着说:“我们可是绞尽脑汁的准备了很多节目,暮哥别着急,我们觉的时间还早着呢!”
    顾时暮优雅浅笑,“那我是不是应该说,真是谢谢你们了。”
    众发小们:“……”
    觉得他们暮哥这句话,威胁的意味十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