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森看了余华一眼,忽然伸出手去:“余华,你是参加改稿会的浙江作家余华?”
余华吃惊:“你怎么知道的?”
“我叫史铁森。”二人握手。
史铁森又笑道:“首先,你一口浙江口音,普通话很不标准。其次,你白衬衣领子都黑了,应该是刚跑了长途,还没来得及换衣裳,从杭州到北京要坐好几天车吧?第三,我看到你从隔壁旅馆出来的。这次改稿会,我听人说同屋室友是一个从浙江来的作家余华。综上所述,应该就是你了。”
余华很失望:“还是没有吓着你,没劲,相当地没劲儿。”
史铁森:“我以前插队的时候可是大队民兵,专门抓你这种破坏生产建设的敌人,早锻炼出一双分辨敌我的火眼金睛。”
余华哇哇大叫:“这么说来,我像坏人了?”
史铁森闭口不言,旁边店老板插嘴:“是有点像。”又把余华气住。
老实说,青年时代的余华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国字脸写满正义,被人说成坏人,念头难免有点不通达。
史铁森说声别忙,他先看看磁带,就跟老板聊起来,问何情的新歌怎么样,卖得如何?
余华对音乐兴趣不大,尤其是对流行音乐。做为文艺青年,感觉俗了。现在的歌儿,特别是从海外传来的基本都是情情爱爱,伤春悲秋,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爱你,你不爱我。你爱我,我不爱你。我们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爱了,最后不得不分开。”完全没有内涵,纯粹浪费时间。
至于古典音乐,对不起,听不懂。
就在旁边等着。
老板回答说,废话,那可是何情啊,能卖得不好吗?前段时间音乐公司那边又消息说小批量放了些盒带出来,于是今天都有人过来问新专辑的事情,抢手得很。现在是只要手头有货,不愁卖不出去,跟捡钱一样。这位同志,我看你腿脚不方便,咱关爱残疾人,便宜点给你,五块钱一盒。
史铁森表示有点贵了。
余华在旁边插嘴说:“老板,我看你这磁带都没有封面,是翻录的,五块钱一盒你知道是什么概念吗,要上一礼拜班了。”
老板冷哼:“怎么,你还想要原声带啊,是的,音乐公司那边确实流出来一些。知道有多少吗,才几百盒。可那玩意儿能落到我们手上,都送去各大电台作广告宣传了。对了,那什么歌迷会里还有些,知道值多少钱吗,四十块一盒,概不还价。”
余华吓了一跳,摇头:“四十块钱买盒原声带,不值得。”
老板:“千金难买爷喜欢,喜欢的东西,再多钱也值得。而且,这东西有收藏价值。”
他又介绍说,现在各大音像店里何情的磁带其实都是翻录的,里面就两首歌。你买了盒带,店里可以免费帮你录点其他歌进去。对了,残疾同志,你想录点什么?这柜台里的音乐随便选。
史铁森摇头:“不用,太麻烦,我就听何情的两首歌吧,录别的进去没意思。”
何情最近一年好红,余华在文化馆上班的时候,单位就有个何情的狂热歌迷。宿舍里贴满了她的海报,见天把录音机音量开到最大,余华被“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搞得很烦。
他和史铁森回旅馆的路上禁不住吐槽:“铁森,依我看来,何情的歌都是小情小调,靡靡之音,太消磨斗志。”
史铁森哼了一声:“艺术是多种多样的,你不喜欢,但不能让别人不喜欢。所谓,参差多态才是幸福的本源。你要听洪钟大吕,我偏偏爱那婉约柔美为赋新诗强说愁,各花入各眼,你管得着吗?作家又怎了,咱们写作别总想着教化。教化什么呀,孔子几千年前就开始教化百姓,结果呢,结果任何时代该有坏人还是有坏人。写作对于一个作家来说,首先是自己情感的宣泄和表达,是为自己而写的。你一拿起笔,首先就存了功利之心,我个人是有看法的。”
他是真的生气了。
说完,就不搭理余华,径直推车进了屋。
余华没想到这哥们儿说生气就生气,讨了个没趣,悻悻地放下行李,收拾床铺。换上干净衣服。又把口杯放置在桌上,里面插上牙膏牙刷,毛巾挂门口的铁钉上。
“对了,铁森,这次改稿会总共来了几个作家?”余华捧着刚泡的一杯高沫问。
“不知道。”史铁森神色很冷淡,他已经趴在写字台上开始写稿。
余华:“挺勤奋啊……嗨,你怎么不说话……锯嘴的葫芦……”他在文化馆的工作除了逛街就是看书,馆里有一座藏书上万册的图书馆可供选择。在那里,他读了《空谷蹄音》读了《子夜》,读了《红旗谱》。补齐了自己所挚爱的川端康成的所有作品——那些从前的大毒草。另外,馆里还有座对外开放的图书阅览室,放着几十本新出的期刊。
做为一个职业作家,新一期的刊物都是要拉一遍的。这一年来,史铁森的作品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在文学期刊上。有短篇小说,有散文,篇幅虽然不长,但积攒下来量却大。
这哥们儿,每月都有几万字发表,迎来爆发期。
余华却不知道,史铁森是个勤奋的作家,从八十年代开始进入文学创作领域,每天都要写几千字。直到九十年代,总字数达惊人的两百万多字,当真是着作等身。
“对了,铁森,你一个北京人,怎么这里来住,小旅馆哪比得上家里舒服?”余华还在唠叨。
史铁森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里带着不满:“余华,你的话太多了,我在写作,很忙。一个人最大的美德是不要打搅别人,尤其是不能对别人的事儿指手画脚。”
这就尴尬了。
余华嗯嗯两声,终于闭上了嘴。
他坐那里感觉实在没意思,索性也拿出纸笔,坐史铁森的对面开始写稿。
咦,写什么呢?
余华忽然感觉内心中有点茫然了,他今年的创作状态很好,在杭州和南京的刊物接连发表了两部短篇小说,在文坛崭露头角。现在的《星星》又被北京文学看中,参加了改稿会。如果不出意外,应该能够被刊载。
连续几部小说的创作下来,有点掏空他所有灵感的意思。现在猛地提起笔,内心中竟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拿出来得。
在桌前坐了半天,笔尖的墨水都凝结了,竟还是没写一个字。
相反,对面的史铁森运笔如风,唰唰唰,就没停过,转眼就写了两页稿子,大约五六百字。
史铁森抬头看了他一眼,表示同情,然后继续伏案。
余华憋屈啊,玛德,把史铁森给比下去了,那可怎么行呢?我必须写,飞快写,比史铁森写得快写得多,不能输。
那么,写什么呢?
余华心中突然想起读《风雨天一阁》那夜的情形,想起自己所受的孙朝阳式的巨大震撼,想起江南的凄风苦雨,想起那浓得化不开的黑夜,一种悲伤在心中弥漫开了。
仿佛受到一只无形的手所指引,他落笔了。
他要写一部短篇小说,写寒冷中的温暖,忧伤中的温柔,写一个女子,写老家海盐。
这一写,状态就起来了,也不考虑什么文法和谋篇布局,然后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彻底放飞。
钢笔在纸上彷佛活过来,流水一样倾泻,这种痛快劲儿真是前所未有。
写着写着,余华抬起头。对面,史铁森也抬头,二人目光碰到一起,然后又落到对方稿子的页码上。
稿笺纸的右下角都有个第几页的标注,免得写稿的时候弄混了。
余华写到第四页,史铁森写到七页。不过,余华视力好,体能好,看他的速度应该能很快追上来。
史铁森心中一凛,又埋头继续码字。
大史又写了两页,抬起头,一看,诶,余华已经写到第八页了。这人……笔头子怎么快成这样?乱写涂鸦的吧?
恰好余华也抬起头看过来,二人目光再次碰在一起。
他们是较上劲儿了,内心暗暗发誓,绝对不能输了。
就这样,两人一口气写下去,直到写到日色西沉。
史铁森满意地放下笔,甩了甩发酸的手腕,伸手去拿烟,却摸了个空。
他写作的时候会一支接一支抽烟,一个下午写下来,地上已经扔满了烟头。
终于完成了今天的写作量,他心中高兴,准备再抽一支享受享受,特么的烟竟然不见了。
转头看去,余华正惬意地躺在床上,嘴里叼着香烟,吞云吐雾。
史铁森:“你拿了我的烟?”
余华:“我抽的是自己的烟,乱说话可是要负责的。”
史铁森:“胡说八道,你抽的分明是我的健牌,你看看这白色的烟屁股,不就是。这种进口烟外面可买不到,我还是托关系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
余华得意洋洋从枕头下面摸出kent烟盒:“如果我说这烟也是我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你相信吗?”
史铁森:“我不信,那就是我的,你可以看看烟盒口沿上写着我的名字。”
原来,大史有个很奇怪的癖好,每次写稿子抽烟的时候,都会在香烟的口沿上写自己的名字,用来试试钢笔的墨水落笔效果。这年头的中华墨水质量不行,写着写着就会凝在笔尖。所以,干文案的朋友都会在写稿的时候在旁边放一张草稿纸,钢笔不出水的时候就会在上面一通乱画。
余华一看,烟盒上果然有史铁森三个小字,顿时大奇:“我的烟你为什么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史铁森:“你怎么能这样?”
余华跳起来,拿出两盒牡丹塞史铁森兜里:“别生气,我两包换你一包。”
史铁森拿嬉皮笑脸的余华还真没有办法,只能不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