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我要结婚了
作者:墨ro   我是天团忙内最新章节     
    mv的吸引眼球就可以让歌曲再上升一个热度,而且华国的mv说实话有些死板,因为里面的歌手只是唱歌,没有这种跳舞的画面。
    乍一看这种有舞蹈有唱歌还有许多有趣画面的mv,观众自然会觉得更好。
    更何况里面还是一群漂亮的美少女,不过少女时代的女粉也不少这就是让其他女团比不上的地方。
    历来男团女粉多,女团男粉多这是常理,但是除了少女时代被黑海攻击之后成功登顶,这女粉反而多了起来,这结局倒是有点出乎意料。
    不过这也体现了少女们的魅力所在,洛亦轩本人也只是有着几百万的女粉丝,男粉丝那是基本上没有的。
    在少女们开始筹备新专辑的时候,洛亦轩和金泰妍两人就被俞永镇安排《s.m. the ballad mini album vol. 2》第二张专辑主打歌合唱歌曲。
    《呼吸》这首歌以及专辑是俞永镇之前交给洛亦轩的任务,这里面还包括了《亲爱的》,《太贪心》等好几首歌曲。
    俞永镇要洛亦轩为这专辑创作几首歌曲,洛亦轩答应了,而且只用一天的时间就交给了俞永镇,让俞永镇一阵愕然。
    本以为最快也要三天,没想到只要一天就创作出来了,尤其是《呼吸》歌词和旋律都很应景。
    洛亦轩笑了笑,这些歌他早就听过无数遍,再以他逆天的智商,稍微回想一下就可以了。
    其中还是主打歌《呼吸》给他的印象最深刻,这歌演绎了离别男女的悲伤二重唱,洛亦轩不用说,作为组合的主唱和组合中第一个solo出道的人,唱功毋庸置疑,歌曲的每个段的度都拿捏的恰到好处,不会多一分,也不会少一分,唱歌时的情感经常让听众身临其境。
    而金泰妍也很不错,一个没有结过婚的少女,唱悲伤抒情歌曲很让人动容,被金希澈称作“离过七次婚的女人”,该饱满的地方,恰到好处,该低沉的转接,令人心碎。
    两个人都是公司里数一数二的实力歌手,两人合唱,那对于观众来说就是一场听觉盛宴。
    所以俞永镇对两个人十分的放心,他有预感这首歌会大火,唯一不好的就是撞上了少女时代的新专辑发售,这两首歌都出自洛亦轩的手笔,还真不知道那首会更受欢迎。
    俞永镇不知道结果,可是洛亦轩那是清楚的明白的,《呼吸》确实输给了《mrmr》,该说不愧是女帝吗?连自己的单人歌曲都能打败。
    在经历一点时间的打歌期之后,少女们总算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每次新歌发售之后都会很忙,她们也已经习惯了,一天可能要唱七八次同一首歌,跳重复的舞蹈。
    洛亦轩过着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抓紧修炼,他可没忘记,他的大劫就在今年,过了就可以相安无事,如果没过……不,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我可以重生,那么也可以挺过这个大劫。
    就在洛亦轩沉思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来到了他的面前,不过看到洛亦轩正在聚精会神地修炼,也就没有出声打扰,良久之后,洛亦轩睁开了眼睛,看到了面前的人。
    “高恒,你怎么在这里?”洛亦轩淡淡的问道。
    “我早就在这了,只是看到总教官你正好在修炼,就没有打扰你。”
    “说吧,有什么事找我,先说好,如果是军队大比或者是找我指导的事情的话,你还是立马出门左转,不送。”洛亦轩毫不客气,以前高恒可没少拿着些事来烦他。
    “总教官,你误会了,我这是次找你来是私事。”
    “私事?”洛亦轩有些惊讶,以高恒的性格很少是私事来找他,大多都是公事。
    “什么私事?”洛亦轩好奇的问道。
    “我要结婚了!”
    “咳咳咳!”洛亦轩一个没忍住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这反转这么大他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总教官,你没事吧?”
    “没事,你结婚是好事啊!”洛亦轩拍了拍高恒的肩膀,算起来高恒还比他大上三岁,就快要奔三了,是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
    “新娘是谁?你这个榆木疙瘩是怎么认识人家姑娘的?”洛亦轩顺便问了一下对方,也算是帮兄弟把把关,要知道高恒给他的印象那就是腼腆含蓄,他主动去认识一个女孩,不可能。
    高恒心里吐槽一句,我榆木疙瘩,那你就是一块最硬的红木疙瘩!我情商可比你高上好多。
    不过这话也只敢在心里说说,要他说出来,免不了他今天的一顿“地狱式训练”。
    没办法,洛亦轩的训练太“刻骨铭心”,虽然能快速提升一大截的实力,但是实在是常人难以坚持下去。
    “女方的话,总教官你也认识。”
    “我认识?”洛亦轩疑惑,这高恒的新娘会是他认识的人。
    “童薇薇,总教官还有印象吗?”
    “是她!”洛亦轩愣了一下,恍然大悟,那个他少年时期坐在他左手边的可爱又乖巧的女孩,也是校花一枚,高恒长得也不错,两人确实是挺般配的。
    “对,就是她,总教官想起来了。”高恒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看见高恒这模样,洛亦轩就知道这家伙怕是真的很喜欢童薇薇,这一提起她,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后,这完全就是陷入了爱情了。
    “嗯,她和你挺般配的,不过,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于是高恒就跟洛亦轩讲起了事情的经过,当然,就是俗套的英雄救美,当时在一场年会上童薇薇被几个富家子弟纠缠,高恒正义感很强,于是帮童薇薇赶走那些二世祖,童薇薇以感谢的名义请高恒吃饭,两人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就是这样,很奇妙吧。”
    “是很奇妙,我还以为你这个性格会孤独终老,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到你的真命天女了。”
    “呵呵,只能说是缘分,缘分!”
    “行了,那你这个准新郎不好好准备婚礼,怎么跑我这里来了。”虽然是疑问句,但是洛亦轩却是陈述句的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