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你对于公诉方的这项证据,有什么疑问现在可以说了。”
法官明显是想要直接采纳这项证据的,但是他要是能够就这样直接的话,那这质证环节,也不需要了。
想要采纳证据,也得让被告人无法辩驳才可以采纳证据。
否则的话,证据就是不充分的,不足以被法庭采纳。
所以虽然法官很不愿意,但是依旧要询问一下黄家耀这边,对这项证据有何疑问。
而黄家耀这边呢,听到了法官的话之后。
则是不急不缓的直接讲道。
“有疑问,非常的有疑问。
轮胎印不像是人的指纹一样,具备极高的独有性。
可以说同样的轮胎,有多少辆车子装着。
那就可以有多少相同的轮胎印。
所以仅仅凭借一号案件现场,有着跟我车子一样的轮胎印,就判断是我的车子出现在了现场。
这一点是很不合理的推测。
现场并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也没有任何监控摄像头,拍摄到我的车子曾经在案发时间,去到过那边。
所以这一证据,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
故法庭不应予以采纳。”
黄家耀这番话有理有据,法官即便是想要偏袒,也是无可奈何。
只能够看着苗志舜等人,希望他们能够提供人证来现场作证。
而苗志舜等人,见到黄家耀轻易就辩驳了他们的轮胎证据。
也并不着急,毕竟这个证据,在他们手里,也只是个添头而已。
并不是什么重头戏,只是为了凸出重头戏的配角而已。
为了显得重头戏更加的合理,所以必须得加上这项证据。
所以苗志舜等人,不慌不忙的继续拿出新的证据说道。
“法官阁下,轮胎印作为证据,如果单独出现的话,确实是不太能够站得住脚。
但是如果还有其他的证据存在。
那就是能够配合在一起的证据链了。”
苗志舜说罢之后,继续高举着手里的新证据。
自然就是那个黄家耀的钱包喽。
这个钱包,已经被他们丢在犯罪现场的泥地里面滚过一圈了。
看起来像是被人遗弃在犯罪现场,然后再被他们给找到的一样。
苗志舜拿着透明的证物袋,走到了黄家耀的身前提问道。
“黄家耀先生,请问一下。你认识这个东西吗?”
“当然认识啦!这个就叫做钱包啦,因为大多都是皮制品,所以也叫作皮夹子。
怎么?苗警官,你不认识吗?”
“哈哈哈!皮夹子都不认识,还要去专门问人家!”
“哈哈哈哈!”
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忍不住被黄家耀的话,给逗得捧腹大笑。
就连那些被害人家属,都有些有点忍不住在那边憋笑,但是他们又不能够笑出来,所以在那边忍的很辛苦。
而法官见此,连忙敲了敲司法锤。
邦邦邦!
“肃静!肃静!”
这才让现场再次安静下来。
而苗志舜被黄家耀这一番打岔,气的差点原地跳脚。
指着黄家耀的鼻子,就大声的警告道。
“被告人,请你认真回答我的问题。
不要胡搅蛮缠。
那样只会让法官阁下认为,你就是想要逃脱法律的制裁!”
“我回答的很认真呀。
案子还要继续审理才能知道是什么结果呢。
你怎么就直接想替法官,给我定罪了一样?
你这样的态度不好。
而且你的问题是有歧义的,连个问题都问不明白。
你怎么当的公诉人呀?
法官阁下,我要求换一个公诉人提问。”
黄家耀这话讲完之后,直接就看向了法官,而法官当然是不会同意黄家耀的要求啦。
“驳回!”
法官直接就驳回了黄家耀的要求,但是为了防止别人讲他太偏袒了。
于是法官在驳回了黄家耀的请求之后,他又看向了公诉人这边的苗志舜讲道。
“公诉人的提问应该准确,不应该具备歧义。”
这话算是这个法官,在本次庭审上终于讲了一句公正的话。
而苗志舜在听了法官的这话之后,也是点了点头,继续看着黄家耀询问道。
“黄家耀,你看这个钱包是否眼熟?它是否跟你以前使用的钱包,是同一个款式的呢?”
“当然眼熟啦,这钱包都长的一个样子,除了颜色不一样之外。
大家的钱包看起来,都是差不多的吧?
而且钱包的颜色也没有几种。
所以像你手里的这个钱包,在场的这么多人里面,少说也有几十个人用过同样的钱包吧?
所以这个钱包,并不能说明什么。”
黄家耀的回答,故意模糊不清,没有讲自己是否使用过同样的钱包。
而且讲大家可能都用过同样的钱包。
看起来就像是慌了,想要刻意将水给搅浑。
而苗志舜见到黄家耀这个表现,也是立刻就以为,黄家耀这是看到自己的钱包,被他拿来当证据,就自己乱了阵脚。
于是乎,苗志舜立刻就拿着证据,怼到了黄家耀的面前,兴奋的追问道。
“被告人!你只需要告诉我,你有或者没有过这样一个钱包?
有还是没有?不需要你回答那么多的话。”
“有过,但是最近遗失了。”
黄家耀面无表情的回答了苗志舜的问题。
而苗志舜当然知道黄家耀的钱包,是什么时候遗失的。
但是他们现在要污蔑黄家耀,就不能接黄家耀的话茬。
所以当黄家耀回答了有字之后。
苗志舜就立刻马上回到法官面前。
拿着证据讲解道。
“这个钱包,是我们在案发现场轮胎印旁边找到的。
刚刚黄警司也承认了,自己有过这样一个钱包,并且还遗失了。
所以同样轮胎印,旁边遗失的同样一款钱包。
这两个证据放在一起,就足以构成一个能够证明,黄家耀在案发现场出现过的证据链条。”
法官听到苗志舜的话,很是高兴的点了点头。
于是法官再次转头看黄家耀,询问道。
“被告人,你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链,还有没有任何疑问?”
“有!当然有啦。这个钱包跟车轮印一样,都是很多人可能用过的东西。
所以仅仅凭借这个钱包,跟我丢失的钱包相同。
也不能证明,这个钱包就是我的钱包。
而且我的钱包,只是一个星期前丢失的。
而案发时间,却是一年多前了。
这要怎么证明,这个钱包是我的钱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