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王都城里的突厥人
作者:玄武季   且隋最新章节     
    王都城,是高句丽的第三个都城,占地甚阔,是一等一的雄城。
    城里面,和在国内城一样,太原祁县王氏也有好多产业,有的是明面上,有的是拐着弯的。
    昌鑫隆在高句丽的总店,就设在王都城七星里八分街的正中。
    两层结构,布局对称。
    门窗繁复,顶部舒展优美,基部气派稳固。
    典型的中原大汉族的风格。
    昌鑫隆,三个竖式隶书大字,悬挂在二楼的廊檐之上。
    四大开间,分别经营皮货、药材、丝绸、茶叶,还加杂有“美和居”的老陈醋。
    从门面房右边的一条小巷子进去,就会来到昌鑫隆的住院大门。
    前院是货栈和活计们的住所,后院则是主人们平时居住、会重要客人的的地方。
    至于一般的客商,安排在昌鑫隆的二楼就好了。
    阿布契郎,这个名义上主家的大外甥,实际上的少东家,自然是一溜烟地住进了后院。
    梳洗一番,把自己捯饬一下,就变成另外一个一样子,出现在王都城的大街之上。
    八分街,是王都城有名的东市核心区域,各种货物,琳琅满目。
    大隋来的青瓷、丝绸、茶叶、粮食、书籍、衣服、鞋袜、胭脂水粉。
    突厥来的马匹、刀具、皮具、镶着宝石的首饰、乐器、杂耍等。
    室韦和靺鞨人的珍珠、宝石、雄库鲁、药材、兽皮、虎骨、鹿茸、熊掌、生筋等。
    甚至还有南边新罗、百济的海货、珍贵木材,倭国的黄金、白银制品。
    ……
    这个年代,还没有春节的概念,但过年的意识却是在泛汉文化的圈子里盛行的。
    这不,刚逛了一小会,阿布便入手了灯笼、虎头帽、纸鸢、纸风车、绳结等物。
    来到一个突厥人的烤肉摊前,一下子被那突厥大叔和他的大烤串吸引。
    突厥大叔胡子长坠,脸皮黑中透红,发辫系在脑后。
    丝绸的衣裤,翻领的袍子,外面还罩着一件红色的风衣。腰间的宽皮带上,佩着一把匕首式短剑。脚上,穿着一双尖头革履。
    那大叔正在卖力地招呼过往的行人,看见过来一个面色黝黑、留着髭须,衣着汉装、举止滑稽地青年人正自打量自己,于是用生硬的汉话招呼:
    “远方来的……少年,请来……吃吃阿史那家……烤肉,美地很!”
    “好啊,好啊!”
    来的人正是乔装过的阿布。
    为了掩饰身形,他还故意在脸上显眼的嘴角做了个痣,将衣服穿得松松垮垮甚是臃肿,加上改变了步态和语气,就是熟人也很难辨出这个家伙是谁。
    阿布一屁股便在烤肉摊的木墩子上坐下,将手中鸡零狗碎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在脚旁。
    “少年人,先……尝一尝……阿史那家的马酪。”
    马酪,就是马奶酒。
    “好啊,大叔快上!”
    阿布也不客气,就接过大叔的酒碗,“嗗咚”就喝了一口。
    “痛快!”
    “少年人,你想……吃吃……什么肉?我这里……可有……各种地道的……突厥味道。”
    见大叔说汉话实在艰难,于是阿布就用卫拉特语跟他说。
    “都有什么?我都想吃!”
    卫拉特语就是阿尔泰语,自幼与突厥人打交道的阿布契郎可是熟的不能再熟。
    “哇呀,你这个小伙子,原来会说我们的话,这下好了。我给你说说啊——”
    突厥大叔见阿布听得懂自己的母语,于是开始滔滔不绝得介绍起自己家的营生。
    烤肉摊子上也不仅仅是大叔一个人。
    那个特别像后世路边摊的铁烤炉,左右各有两个精壮的突厥小伙,只是衣服就没有大叔这般考究,有点陈旧单薄。
    左边的小伙长得蛮帅,双手各持数把肉钎,钎子上穿着八九块肉,在炉架上翻烤。
    右侧的小伙粗壮憨厚,正摇动一柄大蒲扇,助火驱烟。
    一扇一翻,烟火明灭,配合十分默契。
    细看那肉串,很是醒目。
    这年月的烤肉串,一点也没有后世那么矜持、婉约、小巧。
    筷子粗细的长铁钎子,两尺来长的,上面串着八九疙瘩孩童拳头大小的肉块。
    这烤肉钎子的一头还都带着木柄。
    靠,这玩意只要将肉吃完,不就是妥妥的武器?
    听着阿史那大叔介绍,才知道这烤肉有牛、犬、豕、鹿、鸡,具体有牛肋、牛肝、牛乘、狗肝、狗肋、鹿肚、鸡脖、鸡脯、鸡翅等等。
    此时的突厥烤肉,用香料、果酱、盐、饴糖、蜂蜜、牛奶及动物油调味,以香、咸、甜多种。
    闻了闻这个时代的香料,没有闻到曾经熟悉的那两个味道,所以阿布还是只点了咸和甜两种。
    那香料味道,还是有点莫名的恐惧,算了。
    阿史那大叔见阿布没有点自己精心调制过的香料味,不无遗憾。
    “瓜娃子,不知道享受冬神所赐的天香!”
    说完,却不问阿布要吃多少,就朝摊子后面的门面房高喊一声:
    “卓雅,个样子地,来上一串,中原小伙吃他哈!”
    阿布正在疑惑,便朝那门面房的门帘处望去。
    门帘一挑,阿布便觉眼前一花,心头突地一跳,犹如一道阳光突然出现在眼前。
    只间一个明眸皓齿、肌肤赛雪、身材窈窕的突厥少女,笑意盈盈地端着一个大木盘走了出来。
    温璇!
    阿布差点叫出声来。
    然而,细细看那姑娘眉眼、身姿,却又与记忆中的温璇不同。
    难道你也来个白龙鱼服?
    这突厥女装,与男装大体相似,也佩匕首、着靴、衣袍,只是更为精巧。头上、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身上,挂着各种各样的金银饰物,很是富贵晃眼!
    “这风格,却完全不像是温璇的样子啊。”
    “可,自己才认识那未来的媳妇几天?”
    阿布不由在心里嘲笑自己,因而看那姑娘更是仔细。
    阿布的样子,本身就有点像暴发户儿子,看着蠢笨而粗俗,所以立马就招来了反击。
    那姑娘,走近阿史那老爹,却见一个样貌丑陋的家伙,直勾勾看自己不放,于是便立即改了笑意,恶狠狠的回瞪过去。
    不想,估计是人太美,这狠瞪的样子也是极具风情,反而引来过往和被美色吸引住的人的欢呼。
    这一欢呼不要紧,只把那姑娘羞了个大红脸,急急地将肉盘放在桌子上,就一跺脚转身跑了。
    临走,还不忘朝阿布白上一眼,唾道:
    “死狗!”
    阿史那老叔看了,不由哈哈大笑,对阿布说:
    “怎样?年轻人,我的卓雅可是我们突厥人的冬夏之花!看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突厥人豪爽,可不会像受汉家文化熏陶的人们那样,认为女子在徳不在色,颜值需要懂得掩藏。
    他们认为,自己的妻子女儿美艳,受人夸赞,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狠不得就像脖子上的金项链、手腕上的金镯子、指头上的宝石金戒,统统展示与人。
    “大叔,你的女儿真的像冬天里的玫瑰,夏天里的雪莲,让人过目不忘啊!”
    “有这么美丽的女儿,大叔,你真是天底下最最富有的人!”
    阿布也很懂突厥人的德性,于是也真心实意地将赞美和马屁奉上。
    突厥大叔听了,又是一阵大笑。
    “你这小伙子真正会说话,可惜,只有我的卓雅愿意,才能带着你的彩礼到我的门口!”
    阿史那大叔不无自豪地朝着有些痴呆的阿布笑道。
    阿布连忙纠正心思,跟这位阿史那大叔聊了起来。
    原来,大叔叫阿史那辛明,世代居住在阿尔泰大山附近的大草原。
    因为喜欢游行天下,于是三年前便带着自己的小女儿阿史那卓雅、两个使奴,一路东行来到高句骊的王都城。
    那个帅点儿的叫阿比措,丑点儿叫奥比都。
    来的时候带着大量的皮货牛马,处理完后,便用祖传烤艺开了家突厥烤肉店。
    因为是独家生意,因此日子过得颇为滋润惬意。
    今天时间尚早,客人不多,恰好就遇见了乔装的阿布契郎,于是叫随口一喊便成了买卖。
    阿布是个不差钱的主,就让阿史那老板见好的就上。
    不一会儿,什么突厥马奶酒、突厥烤肉串、中原的花茶……就满满摆了一大桌。
    纵是阿史那老爹见过客人无数,也没见过这么豪气的。
    这能吃得下吗?
    可阿布还是照点不误。
    他一边抽出自己随身的狗牙,就开始边切肉边和阿史那老爹聊起来他们突厥人的各种风土人情和传说。
    因为,在阿布对自己的设计中,突厥人生活的地方,自己一定要去看一看,耍一耍。
    这样,才不负自己穿越一回,重生一回。
    中国人的地盘,自己都得用脚步丈量!
    正在聊得起劲的阿史那老爹,看见阿布手中模样古怪、黑不溜秋、却显然锋利无比的匕首,不由大赞:
    “小伙子,你这攮子不错啊!这样子古怪啊!”
    那当然喽,这款刀,就是后世的“指挥官”这款战术刀,可谓大名鼎鼎。
    设计之初就是专门为“特种作战”量身打造,身上可有太多的神秘力量,一经问世就被各国“特种部队”青睐,比如“三角洲特战部队”就指定必用“指挥官”做战术刀。
    做为一把“综合利用性”极强的特种用刀,有波浪刃型和锋利锯齿,可“锯”可“切”可“割”可“刺”,不仅能为野战小队提供特殊支持,而且在近身搏斗中能给敌人造成不易愈合的伤口。
    阿布一听阿史那老爹的话,知道他也是好刀之人,于是就用手巾擦拭干净,倒转过来将刀柄递给阿史那老爹。
    这个时代,随身的小刀子,就相当于后世的筷子,甚至比筷子的用途更为广泛。
    怎么说呢?
    如果说生活在这个时代,没有一把自己的小刀子,生活会很困难。
    再穷的人,身边也会有一把不同材质和水准的小刀;到死的人,最后留在身边的一定有一把小刀。
    一刀一生。
    阿史那老爹,双手捧起狗牙,仔细端详。
    “啧啧,好精致的攮子!”
    说着,熟稔地拿着一个拇指肚去剐蹭刀锋。
    “嘶——”
    阿史那老爹不由吸了一口凉气,原来那锋利的刀锋竟然轻松就将老爹的拇指划破。
    一道血痕立马闪现出来。
    阿布见状,忙接过狗牙放在桌上,一手捏住老爹的虎口,一手捏住老爹拇指。
    “不用着急,稍微捏一会就止血了!”
    看着阿布熟练的身手和言辞,老爹眼中异彩连连。
    “尕娃子还挺有经验!这手劲也是不小!”
    “过奖了,老爹,我这是常受伤得出的经验!”
    阿布笑笑。
    “你这刀,真不错啊,怎么不见市面上有啊?”
    “老爹,这可是我家里传下来的,市面上自然没有。”
    “哦,还没问你这尕怂是那儿人呢!”
    “啊呀,老爹,你看我一时光问着您了,还没来得及说说我呢!”
    “阿史那老爹,我姓王名布,字子布,你叫我子布或阿布都成!”
    “昌鑫隆,你知道不?”
    “知道哇,那可是这方圆最大的买卖,当初我的皮货可不就是到他们家处理的?不错,这家店很公道,掌柜的是个厚道人啊!”
    “谢谢老爹夸奖啊!”
    “你,你这尕怂,哦,娃娃,莫不是昌鑫隆的……”
    “是了,阿史那老爹,那家店真是我家的营生,这不赶着正旦节日,过来看看,顺便看看这王都城的花花世界。”
    “呀,看不出来啊,贵客呀。原来是昌鑫隆的少主人啊!”
    阿史那老爹惊奇道不已。
    “卓雅,卓雅,这死妮子,快出来!”
    门帘一挑,小姑娘闪出身影。
    “爹,您喊我?”
    “嗯,怎么磨磨蹭蹭的,快把我上好的美酒送过来,让贵客尝尝!”
    “贵客,谁呀,爹?”
    “你这死妮子,贵客在眼前,你都看不见,故意气老爹不?”
    阿史那老爹装作生气地呵斥宝贝女儿。
    “他?咦,爹呀,你这是咋地啦?喂,臭小子,你这是干啥?怎么捏着我爹的手,想死不?”
    走近的阿史那卓雅,一看老爹和阿布暧昧的样子,一下子急了,以为阿布在威胁老爹!
    “慢慢慢,卓雅,怎么不像个姑娘样!”
    看见女儿要坏事,阿史那辛明立即喝止。
    “方才是老爹我不小心割伤了手,贵客是帮我止血!”
    “啊,爹,你受伤了啊?”
    阿史那卓雅不由花容失色,连忙凑上来看。
    阿布直觉一阵香气,扑面而来。
    突厥女人好胭脂,真不假。
    “不用慌,一点小伤,不打紧!”
    老爹安慰着急的女儿,并摆头不让她插手。
    阿布慢慢松开手,见那细丝般的刀口已经被压住弥合,不再出血,边说:
    “已经差不多了,找一条干净的粗布,小心缠上,这两天可不要被水浸湿了!到晚上,就可以解开了!”
    这个时代,小小的割裂伤,就很有可能感染致命。
    “就你懂得多似的!”
    卓雅又瞪了一眼一本正经的阿布,有些不以为然。
    “还不快去,你这死妮子,都让我惯坏了!”
    卓雅一拧身,依然去了。
    “让贵客见笑了,我这女儿,她娘不在身边,少了管教!什么都好,就是这性子,唉!”
    阿史那老爹不知是炫耀,还是真有遗憾。
    “呵呵,我在爹娘身边,也是如此的!”
    阿布应付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