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降临,王都城灯如白昼。
无数的男女,都走出家门,手里提着小巧的灯笼,呼朋喝友,沿着王都城大大小小的街道巡游观灯。
宫灯、纱灯、龙凤灯、棱角灯、树地灯、花灯、鱼灯、虫灯、兽头灯、蘑菇灯……
圆形的、四方的、柱形的、多角的……
各式各样,眼花缭乱。
这一天,普天同庆。
官府除了维持秩序和警戒的衙役,所有官员属下,全部放假一天,以便他们能带着家人赏灯观月。
甚至还有由那些太学生们组织的各式赛诗会活动。
同样,王室不仅要挂出长灯一条街,还要带着王室人员,象征性的在主干路上走上一回,算是与民同乐。
高大元全家,是在华灯初上的时候,领着自己的后宫,还有王族亲戚,加上五大诸加等权贵官员,走出内城,穿越中城,环游外城。
沿途全是戒备森严的王幢军和中里台密探,就是那二层的临街窗口,都被一个个的站上了衙役或军士。
说是与民同乐,倒不如说是王族大贵们被夹在武林中的一次集中展示。
被隔得远远地,连面目都看不清楚,如何与民同乐?
都不可以近观细节,如何欣赏老百姓们家家户户的灯笼奇趣?
因为大元最近心事急重,这样以宫室为代表的的官方展游就很快结束了。
撤去森严的护卫,老百姓才能放开心的漫游。
情人节,年轻人的快乐时光,才算真正开始。
上元节的灯会,是通宵活动,这一晚上不会有宵禁。
阿布契郎是没资格参与到人家高句丽的官方活动中去的,只能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远远地找自家的媳妇。
可不知为啥,那高大元周围人群中美女众多,自己熟悉的却是一个也看不见。
关键是这长裙白服、面带金色面帘的窈窕姑娘,实在是不要太多。
也不知是高元为了安全考虑、还是故意为难阿布契郎贼溜溜的眼睛!
阿布的眼睛都快看酸了,偶尔瞥到靠前的高宾高老爷子,他似乎也看到了这个望眼欲穿的小子。
只见他只是微微点头,但眼睛里分明全是戏谑的目光。一晃眼,就走远了。
“啊呀,哥这容易吗?鞋子都被踩掉了几次,衣服都不整洁潇洒了!”
阿布好容易找个人少的胡同口,赶忙把自己那只都踩得脏兮兮的鞋子重新穿好,还掏出手绢小心的将鞋面上的脚印给擦掉。
“这人也太多了啊,看看我这仔细准备的衣服,都皱得不成样子了!”
说着,阿布又仔细地拉拉衣角,尽量让自己干净整洁些。
这是自己在这一世第一个上元节,第一次和自己的未过门的媳妇儿约会,可不能随意。
他一招手,灰五便装作路人靠了上来,仍然背对着他掩住口鼻,说:
“老大,准备好啦!”
“好的,你就都给我吧,你自己也放开身手玩玩,不要老跟着我。你看,今夜的美女好多!”
“老大,你说笑了!”
“说笑?五哥,你赶紧去吧,争取今夜为我们重影找到一个满意的家属。当然,多多益善!”
灰五还想要说点什么,可拿过鼓鼓囊囊包袱的阿布却不满地说:
“我要跟我媳妇约会,你确定要当电灯泡?”
尽管灰五知不知道电灯泡是什么东西,但他明白了老大的意思,不方便呗!
谁乐意卿卿我我的时候,旁边还有个彪形大汉或鬼鬼祟祟的家伙,晃来晃去?
尽管如此,在去勇敢地完成老大交付的任务之前,还是让已经有了孩子的灰七和灰十远远地跟着阿布契郎。
小心,永远是他们这些人的第一信条!
阿布眼睁睁地又看着一众美女都随着高大元的仪仗进了王宫,于是挤来挤去、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内城的另一个大门口——朱雀门。
这是和高宾老爷子约好交接的地方。
阿布感觉自己已经快站成一尊雕塑,身边却是如织人流。
朱雀门,和王宫的另一个门——靖海门,是王宫通向中城的两个门。
靖海门,算是官方人员朝仪之门;朱雀门,用于不那么正式的人员进出。
阿布搞不明白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脑海中记得前世的时候,大中国的几座都城里朱雀门或者带朱雀二字的,都非普通。
不想了,这玩意儿一点也不重要,想多了还头疼,管他重要不重要,能等到该等的人才最重要。
王宫的灯,自然是沿着两座大门和那高高的宫墙一字排开。
靖海门和朱雀门的灯,最大、最华丽,代表着高句丽制灯艺术的最高峰。
前些年,每年都会专门邀请中原王朝如汉、三国、大隋等的宫廷制灯达人,来高句丽进行技术指导,特别是还会设立专门的区域用于展示尊主国的煌煌大灯。
这种做法,既宣示了大中国赫赫威仪,也让高句丽普通老百姓一瞻盛世风华,心存向往。
今年也不例外,朱雀门口也是主展示区之一,主题是以飞凤为代表的一组祈福灯。
高句丽的龙凤灯,没有所谓游龙戏凤的动态戏码,这时候的灯主要以静态展示为主。
凤舞花池,百鸟相聚。
与其说是一个凤灯,不如说是一个凤楼。
高达数丈,花灯万盏;丝绸金玉,点缀其间;有风吹过,叮当悦耳。
仰首望去,光芒四射;数里之外,明晃晃亮如白昼。
如此光华之物,与靖海门的金龙组灯相望,真是让人能发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感慨。
朱雀门前的观灯者,熙来攘往。
那些豪华牛车们,根本无法掉头,只能在人流中忍受着步行之人的大声埋怨,一点点往前挪动。
阿布等着佳人,难免心焦,看着明月已经挂上中天,于是动动心思,想吟诗一首。
哪首呢?
只能是苏味道的《正月十五夜》那诗里面找乐子了。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好帅的大哥哥!”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阿布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丫头,手里拿着一个兔子等正瞅着他。
他不明白自己是诗句帅还是吟诗的样子帅!
突然,自己怀里多了一个手帕,香气扑鼻。
抬头,原来这小丫头旁边还站着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漂亮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
这是什么情况?
突然,他想起了三个字,“情人节”。
“卡,难道,难道,这是被追啦?”
阿布有点短路。
“这个年代,女孩子就是这么直接?我堂堂的穿越的21世纪的大好青年,竟然被动了!”
“可,怎么应对啊?这方面哥我全然没有经验啊!”
“丢回去?还是回赠?还是……”
就在这犹豫的片刻,好几个小姐姐将手中的帕子塞到了阿布契郎的手中。
英雄少主阿布契郎,满脸通红,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关键,关键,今晚的主角不应该是这些个漂亮姑娘呀!
“哥我的心,已经有所属了啊!!!不能,不能再……”
“噗嗤——”
正在他抓耳挠腮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啼笑声。
阿布心里顿时一热,血液上头。
“救星,你总是在最后出场呀!”
一回头,果然是佳人。
温璇,正在那掩嘴失笑、亭亭玉立。
旁边,不正是似笑非笑、抚着小胡子看着自己洋相的高宾老爷子?
阿布赶忙擦去脸上的汗水,朝方才开头的一小一大两位小姑娘、以及围着自己的一干小美女点点头,闪身迎向温璇。
温璇一把挽住阿布的胳膊,朝有点失望的小姑娘们挥挥手。
抱歉,这个草有主了,是我的!
小姑娘们失望地点点头,就,就走了!
阿布拿着手中的一打手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小子,装的还挺像!你不会真的没参加过灯会?”
高宾一点也不相信装纯的阿布契郎,快收收,别演过头啊!
阿布的确不知道这手帕是几个意思,也不知道该有什么样的处置方法。
这玩意儿可不敢乱处理,搞不好还会惹麻烦,甚至会引起挂在臂弯上的小美女讨厌。
“喂,偷偷告诉哥,这手帕几个意思啊?”
阿布低下头,古里古怪地问闪着长睫毛的小美女。
“你,你真的……”
看看自己旁边的这张无辜的脸,温璇还是选择了相信。
“收起来就好了,不要当着人家姑娘的面扔掉。”
温璇悄悄地说,满眼是笑意。
“拿着,这是我的。”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方折得整齐的花绣帕放到阿不契郎的手中。而那些多出来的手帕,则被温璇拿过来叠好又塞到阿布契郎的怀中。
当温璇的小手一伸进怀中,阿布心头顿时兽血翻涌。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旁边有只大老虎,虎视眈眈,是可忍都得忍!稍安勿躁!”
好容易按住想拥抱自己小媳妇的阿布,只好紧了紧自己的臂弯,将温璇挂在上面的胳臂夹得紧紧的,以防掉落。
温璇的脸,红扑扑的,煞是好看。
小姑娘也会害羞,脸红了。
“我的呢?”
温璇伸出空着的另一只手摆在阿布面前。
“什么?”
阿布有点傻眼,什么套路?不懂啊,哥我!
“傻瓜,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我要被你打败了!”
温璇用阿布契郎的怪话嗔怪了阿布一句。这都是什么用句啊,但,还比较应景。
“在上元节的灯会上,姑娘们可以将自己的手帕塞给中意的人。如果对方也愿意,就应当将自己准备好的小礼物也回赠给对方,然后就可以交往了!”
说着这些关于风俗的话,温璇也娇羞地低下了头。
“如果不愿意,就千万不要拿出来,那样很不好!”
这声音低得差点听不见,只有阿布勾下头来靠近仔细听才明白意思。
“嗯呐嗯呐!”
见这两个人动作有点瞧不起人(无视),高宾用咳嗽声表示了抗议。
这一下闹得两个成了大红关公脸,温璇急忙一抬头。
刚好,这额头就一下抵在阿布的嘴唇上来。
“我说啥,这月亮很亮,灯光也很亮啊!”
高宾真得有点不满了,自己都被放冷好久了,这正月的风也很凌冽啊!
“三爷爷,您——”
温璇的头勾得更低了,可她还是死死地挂在阿布的臂弯上,就是不松手。
阿布也忍住窘迫,从怀中摸索一番,却是掏出一只金光璀璨、内里却绿意盎然的小巧杯子来。
什么玩意?
土伦杯!
这就是当初阿布契郎身死下葬的时候,其父大屋作塞在儿子心口的那只小杯子。
“这是啥?”
温璇手里握着这支显然价值不菲、深透古意的小巧物事,问道。
这东西,里面是碧绿透亮的一块玉,外边包裹着的是一层仿佛被溶蚀的黄金,斑斑驳驳,布满不规则的小网格。
就像那玉,被淋头浇了一勺沸腾的黄金溶液,然后自然冷却而成。
外形,就像一支特别精巧的尊。
“啥东西,这么晃眼!”
在被灯光月华照映下,闪花了眼的高宾顾不得避嫌,快步走上来细看。
他是个识货的。
“土伦杯?这是土伦杯!”
他一把抢过还攥在温璇手里的东西,掩住身形端详。
“老天爷,这传说中的东西,原来在你们家族手里哇!”
高宾不顾形象地翻来覆去地细看,就像饥饿的人碰见了面包一样。
“三爷爷,这是我的!”
温璇不满地娇呼。
“知道,知道,我就是看看!看看!”
说是看看,他就是不放手!
“你爹给你的?”
高宾根本不看阿布和温璇怪异的眼睛,只是甩出一句话。
“大概是吧!”
“什么大概?”
高宾对阿布的回答很不满意。
“我,从我记事开始,这东西就放在我怀里,阿妈说绝对不能离身,也不能丢了。这东西,很不一般?”
那是自然的,穿越过来的时候自己也啥都没带,还是碎末状的。土伦杯,还是老爹大屋作在儿子身死之后才塞过来的。
那时候,不管是阿布还是阿布契郎,都还在交替互换状态,对外当然是无知无觉。
“不一般?嗨,你这臭小子啊,让我怎么说……”
高宾老爷子貌似万分惋惜的感叹,但也没再说下去。
“拿好了,璇儿,这可是好东西。你呀,可得替他们家保管好了!”
说完,闭上眼睛很是不舍地将土伦杯塞到温璇的手中,这还不放心,又握住温璇的手紧了一紧,生怕抓不稳掉地上似的。
“快收起来,可别被偷儿看见了!仔细些!”
说完,还认真地环顾一番来往人群。
“这,这么贵重,我……”
温璇也是见过好东西和大场面的,但被三爷爷这么一搞,就有点忐忑不安。
这东西,高三爷爷既然能这么说、还这么个举动,自然是非同小可的物件。
“你就拿着吧,我身上除了召唤白青的金笛,随身的也就这个了。这东西,你拿着比我更妥帖,就不会总担心弄丢了!”
“那,那好吧!我就先替你保管着!”
温璇虽然有点忐忑,但还是喜滋滋地将土伦杯用一方丝帕包好,小心的放进怀中藏好。
这既是一个情义,又是一份重托。
“好啦,人我就暂时交给你这个臭小子了。明日日出时分,就在此地交接,过期不候。”
说完,高宾三舅爷就一回身,带领着自己的随从钻进朱雀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