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句话,要说大隋当今皇帝施政有不妥处,就是将这国力用得有些过于着急、过于猛了些!
仔细推敲,他所有一言一行,都透露着一股子浓浓的焦急味道!
也不知道,这广皇帝,到底在焦急些什么?
这,也是阿布重生以来,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之处。
其实,两世为人,等真正融入这个世界,阿布是有点羡慕和崇拜大隋的两任皇帝,特别是背负千古骂名的当今皇帝。
后世的人,真有可能被历代职业鼓吹手,特别是大唐的那些有权利编写历史的人,给带歪和蒙骗了!
晚上的篝火完全是粟末部的样子,粗犷豪横。
粗大的原木,枝丫横斜的搭材,牛油助燃,一下子就将火苗升的很旺。
特别让麦梦才和裴行俨感到过瘾的是,那个十字木墩火炉,实在是方便随意,非常有军旅沙场之态。
为了表达最高利益,阿布还给二位行了烤全羊之礼。
阿布本来是想来一次烤骆驼的,因为这才能显示出霸气和档次。
大东北没有原生骆驼,就是整个中原地区也很稀罕。
这玩意儿,据说是张骞通西域的时候带入中原的产物,但不知道为什么,种群和数量,始终没能长起来。
所以,不要说把它当食物了,就是把它当像马、牛、驴、骡这样的畜力来用都很少见,许多时候这骆驼纯粹就是贵族之家的宠物。
烤骆驼的食材好找,只要花钱找西域商人就好。
但是,这烤骆驼可不是简单的。
首先,费时间。要把一只中年骆驼烤熟,最少需要三天三夜,最长七天。
其次,费铁锅。烤之前,需要先把洗剥干净的骆驼煮一下。
第三,费烤坑。你想想,需要把一整只三米长两米高的骆驼放进去,那得多大?
第四,费材料。至少一只全羊,五十颗蛋,二十条鱼,三十只鸽子、十只鸡或鸭。
所以,权益之下,只好按照大东北之法,烤全羊了。
即便如此,其独特烤法,也让麦梦才和裴行俨二人,大开眼界。
今晚的酒,是剑南烧春和富平石冻春。
这两种酒虽然都是春酒,但做法却大有不同。
剑南烧春,采取复酝的方法提高酒精度,所以来得猛烈;而“易得连宵醉,千缸石冻春”的富平石冻春,重在用麯,历久弥香,后劲绵长。
麦梦才和裴行俨二人,总算体验了一把塞外的就餐风暴。
五月下旬的洛阳,晚上露天吃饭最是适宜,手里是大把的抓肉,牛毛毡上是散发着醇香和热气的美酒。
胡图鲁扯开嗓子,就来了一首粟末人的歌谣。
兄弟们,脱去长袍,围着篝火跳起了靺鞨人的舞蹈。
阿布邀请麦梦才、裴行俨,一起笨手笨脚的跟着大家蹦蹦跳跳。
只听那胡图鲁,用自己略带沙哑的嗓音,低沉而婉转地唱着一首粟末人古老的歌。
阿布知道,这是一首关于朋友、旅行、战斗的歌,流传极远。
“……阿拉哈,呵里拉……
微风啊,粟末啊
杨柳湖的米谷香
河畔的火焰夕阳下
朋友,我的朋友呀
停下歇歇吧
你走了多远的路啊
喝一杯,快喝一杯
……
拍拍身上的灰土
请把马儿丢给草坝
请让粟末的姑娘献上热茶
遇到了你们看见了眼神
我是终于找到了轮回啊
朋友,朋友,我的朋友呀
我们相遇粟末河畔
缘分天注定了的呀
……
肥沃的地方养育了小草
宽广的林谷深藏了猛兽
高远的山岭安抚了雄鹰
……
朋友们的心啊
象大地一样让我畅快
迎风的时候
我们一起展翅飞了呀
得胜的时候
我们一起相扶回来吧
没有你们
生命就没了意义
让我们珍惜吧
阿拉哈,呵里拉
……”
麦梦才和裴行俨,不知不觉的就喝得酩酊大醉,醉得都快把自己的心儿都飞出了躯壳……
每个年轻人,都有一个梦。
梦什么?
梦自由,梦独立,梦浪迹天涯,梦闯荡父辈没去过的地方,梦纵马驰骋征战四野,梦剑胆琴书醉卧美人膝,梦自己圆爱恨情仇英雄之梦……
麦梦才和裴行俨,都是将门之子。
按照原有的历史轨迹,他们都将萌荫父辈,在大隋的军中做一个不大不小的军官,然后慢慢往上爬。
再然后,他们将显露出绝世的武功和才华,在战场上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然而,两个人,都很不幸,没有死在战场上,都死在他们最不擅长、最不熟悉的阴谋中,而砍下他们头颅的,不是武将之刃,而是屠夫的鬼头大刀。
麦梦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在一个白雪皑皑的陌生之地,他那万人敌的爸爸麦铁杖,率领着万人勇渡无边冰河,然而等他终于冒死跳上河岸的时候,已经变成孤军一人。万敌来袭,将爸爸的身影淹没……
他在万里高空,焦急的呼喊,哭泣,然而等待他的是一架插满白色羽毛的灵车,那里面是爸爸,看着他微笑。
画面一转,天空倒置,大隋的旗帜倒浸在肮脏的积水中,一个大手将自己死死地按在木桩上,他看见一道闪亮的刀光,和一个似曾相识却总记不得是谁的脸。
那个人在狞笑,在高喊:谋逆者死……
他在坠入无尽的黑暗。突然,一只结实有力的手,抓住了自己,耳边听见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快上来,跟我走……”
身如飞鹰,划破苍穹。
前面的白衣少年,拉着自己的手,犹如一匹烈马,飞翔在蓝色的夜空。
星空,如万象的棋局,倏忽变幻。
不变的,是那一条白苍苍的天河,越来越近……
裴行俨也做了一个怪异的梦。
天下,已经不是那个他熟悉的天下。这个世界,到处是烽烟。
满身盔甲的自己,满身盔甲的马。人,马,追逐着烽烟。满身的血污,满身的伤痕。
他气喘如牛,马儿也喷着白沫和粗气。
他的军旗始终在变,一会儿是红色的,一会儿是黄色的,一会儿是白色的……
终于,他和马儿倒下了。他看见父亲拿着一把匕首,要与人拼命,然而更多的人堵在他的前面……
密密麻麻一片,全是亲人。每一个人后边,站着一个手持鬼头大刀的大汉。
刀光如雪,大地真安静。天上,真的开始飞起如席大雪。
就在他快要彻底陷入万丈雪层的时候,一只大手将他提起飞上云端,一个和自己一般年纪的少年,用熟悉的笑容看着自己。
“走吧,走我们自己的路……”
然后,前面一匹白马放开四蹄腾空飞驰。
自己,也扬起手中的鞭子,纵马跟随而去。
身下那马,红如烈火,将身边的白云驱散两边,大地如盘……
日上三竿的时候,麦梦才和裴行俨二人,不约而同地惊醒过来。
睁开眼,却发现周围好多人还躺在篝火周围,正横七竖八地席地而眠,呼噜声此起彼伏。
他们每个人,都睡在一个一模一样的皮毛筒子里,只露出一个头。
而阿布契郎,则睡在他们两个人中间,除了露出那张年轻但英气勃勃的脸,还将两个胳臂,一左一右的伸展开来。
那双略显粗糙但却白皙的手,伸在他们各自的身旁,紧紧地握着,就像是在用力的抓着什么。
这双手,似曾相识啊!
麦梦才和裴行俨,几乎不约而同地惊呼一声:
“天爷——”
冷汗,一下子湿透了两人的衣服。
他们两个猛地抬起身子,盖在身上的皮裘锦被,一下子滑了下来。
坐在厚厚的牛毯上面,他们不发一言,彼此用眼神,交换着心中的震惊和不解。
显然,他们都意识到,各自在梦中遭遇了异乎寻常的东西。
然后,二人强自按下心中的万千波涛,将目光重新聚焦在那张仰天而眠的脸上。
那张脸,平静,淡然,带着些微的笑意,仿佛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能让他忧虑的东西。
你,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粟末部少年吗?
梦中,真的是你吗?
为什么,这梦会如此真实而鲜血淋漓?
为什么,你会伸手?
去哪儿?
……
麦梦才和裴行俨,强迫各自的身体,重新塞入皮裘锦被,闭上双眼。
不一会儿,鼾声复起,重新入梦。
阳光,在静静地流淌。
篝火的余烬,仍然散发着丝丝暖意。
已经快要烧塌的十字木墩火炉上,小水壶发着支支吾吾的声音。
前面的院子里,传来斯拉斯拉的扫地声。
蝴蝶飞舞,鸟语啼啼,树影轻摇,溪水潺潺。
这,就是位于洛阳城景行坊和通里阿布契郎宅院的上午时光。
大家都是在要吃午饭的时候,被德叔强行叫起来的。
宿酒的后遗症,就是头疼。
虽然这时候的酒,还没有发明蒸馏提纯的办法,但也架不住喝得多。
阿布拎过已经变凉的铁壶,对着嘴咕嘟咕嘟就灌下去好多。
“痛快!给,喝点,解解渴!”
说着,就将大铁壶递给了旁边睡眼惺忪的麦梦才。
麦梦才见阿布契郎喝得豪迈,于是也学着提起大铁壶,将壶嘴塞进嘴中狂饮。
裴行俨也不甘示弱,一把抢过胡图鲁嘴中的铁壶,也是一通猛灌。
“怎样?二位兄弟,昨晚睡得可好?玩得可尽兴?”
阿布,笑眯眯地看着两个正用手背抹着嘴角水珠的汉子,问道。
“痛快,痛快,从来没有这么畅快!”
麦梦才大声说到。
“真没想到,塞外的日子竟然是这个光景!”
裴行俨显然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向往。
“这才到哪儿?我们大东北的日子,只有马上和马下、夏天和冬天的区别,但男子汉的梦想,就在所有马儿能到达的地方。”
阿布笑着说道。
“走吧,估计都饿了,我请二位再尝尝我们东北的特色菜,铁锅炒!”
说完,便带着二人,前往饭厅。
请二位吃的,自然是阿布发明的炒菜。
一盘盘炒菜,被眼花缭乱地端上来,很快就将一张大方桌摆满。
麦梦才和裴行俨,看得一阵发呆。
这种菜品,显然是从未见过,既不是煮的,也不是烤的,更不是蒸的。
炒菜?
怎么个算炒?
这还是个从没听说过的新名词,新叫法。
还有这种,坐在一张桌子上的吃饭,也很是新奇。
不用分餐,不用布菜,想吃就自己上手。
一个盘子,谁都可以。
非常非常特别,却很是具有朴实的生活气息。
家宴,不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吗?!
二人小心翼翼地学着阿布,用筷子夹着活色生香的菜,放进嘴中细细品尝。
然后,夹菜的频率越来越快,好几次,小裴和小麦的筷子都碰在一起。
最后,两个人就开始顾不得装矜持,开始抢了。
“给我留点,给我留点……”
“真能吃,都几筷子就夹光了,像个饿死鬼投胎……”
“你好得很?看看,都连碟子端在手里了,递过来,我再尝一口……”
吃开了,喝开了,没形象了,就更像兄弟和朋友了!
吃过中午饭,阿布请两人去自己书房喝茶去了。
也不知道三人说些什么,反正花了好长时间,连晚饭都是端进书房吃的。
然后,除了偶尔出来如个厕,就一直呆在书房中,时不时的哈哈大笑,又时不时地低声争吵……
谈话,是一门艺术。
有的人喜欢谈理想,有的人好猎奇;有的人追逐风花雪月,有的人渴望抱负和功名;有的人喜爱和平,有的人喜欢征服;有的人爱好守成,有的人期盼争雄;有的人梦想岁月静好,有的人习惯马上风云……
裴行俨和麦梦才,感觉碰到了自己人生的知音,感觉抓到了自己梦想的影子,感觉终于明白了自己此生所求……
三个人,真是王八对绿豆,看对眼了。
第二天,当景行坊的晨鼓响起的时候,一夜无眠的二位东京城衙内,就兴冲冲地走了。
他们,要赶紧处理手头的一些事情。
最主要的是,要想办法说服远在外地的老爹,允许他们去塞外游历。
他们,要去主动寻找自己的梦想,而不是躺在长辈的余荫里,混吃等死。
岁月静好,最是消磨英雄志气。
既然,粟末部的阿布契郎,能给自己一个实现梦想的广阔平台,那为什么自己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呢?
更何况,这兄弟,真的投缘!
日渐安定平和的大隋,就留给那些热爱日月静好的守成之犬吧。
我们,要去看看大雪覆盖的徒泰山!
我们,要去追逐苍空掠飞的雄库鲁!
我们,要去十万莽林,博虎杀熊,冰上飞驰!
我们,要骑着烈马,见识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空阔草原!
我们,要唱着马背上的战歌,去贝海尔湖畔荡舟吃鱼见姑娘!
……
日子不多了,这阿布契郎,再过上半个月,就得回去了。
所以,一切,都得抓紧。